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我国宅基地数量多,形势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数据管理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特别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一些地方的工作推广受到阻碍,使按时完成任务更加困难。
关于这一点,"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把重点放在尚未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按照房地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在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之一办理房地产登记。坚持不变性原则,在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之前,每个历史阶段签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集体建设用地证书继续有效。需要对整个房地产进行登记的,应当在地面房屋补充调查完成后进行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和认证方面,有关部门已经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整整六年的登记和认证。
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014年)第101号)登记和认证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推动这项工作。
两年后,2016年,原国土资源部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2016年)第191号登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有关工作。
日前,自然资源部再次发布"关于加快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通知"("资发基金自然"(2020)84),要求各地加快这项工作。
六年来,三封信要求各地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登记和认证工作,说明这项工作的推广十分困难。
事实上,真正难以推广的是宅基地的注册和认证。
为什么很难登记宅基地权?
通知"指出,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工作今年基本如期完成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虽然各地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全国宅基地数量多、形势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自然资源部的文件可以说是一次打击:很难找到大量的宅基地,情况复杂,但在地籍调查基础上也存在薄弱、登记数据管理不规范、信息程度低等问题。
众所周知,土地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制度。
土地作为财富之母,如何管理?如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舆论的呼声,调整和协调人地关系?它不仅关系到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管理,而且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农民的利益!
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资源,它不仅具有生产、生活的功能,而且还具有生产和生活的功能,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村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宅基地要素相对价格不断上涨,产权功能越来越突出。
宅基地是指集体拥有、福利分配给农民用于建设用地的房屋。
几十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和指导文件,基本形成了较为明确的管理方法,即"一户一房、福利分配、自由回收、限制流通、禁止抵押、严格禁止发展"的宅基地管理体制。